广西公积金政策再调整,准备买房的你一定蠢蠢欲动了吧。小编今天就为整理一下最新的贷款政策,一起来瞧瞧吧。
根据最新的贷款政策:
一、客户(以家庭为单位)购买首套住房,或客户家庭名下有一套房,并且房贷已全部结清,再买第二套房:
用纯商业贷款的,首付25%,贷75%,利率执行基准,即4.9%。
用纯公积金贷款的,首付20%,贷80%,利率执行基准,即3.25%。
用公积金+商业组合贷款的,首付30%,贷70%,利率执行基准。
二、客户家庭名下有一套房,并且商贷未结清,再买房用:
纯商业贷款,首付40%,贷60%,利率上浮10%,即5.39%。
纯公积金贷款,首付20%,贷80%,利率执行基准,即3.25%。
公积金+商业组合贷款的,首付40%,贷60%,商贷部分上浮10%即5.39%,公积金部分执行基准3.25%。
三、客户家庭名下有两套或两套以上都无贷款或贷款已全部结清,再买房用:
纯商业贷款,可按首套,首付25%,贷75%,利率执行基准利率,即4.9%。
纯公积金贷款,首付20%,贷80%,利率执行基准,即3.25%。
组合贷款可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。
四、客户家庭名下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,其中有一套未结清,再买房:
用商业贷款的,按二套,首付40%,贷60%,利率上浮10%。
公积金及组合贷款建议进一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。
五、客户家庭名下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,都未结清贷款的,再买房不能贷。
(以上数据仅供参考,有未结清购房贷款的客户家庭再次贷款,贷款额度均不能超过借款人每月公积金还款额上限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