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(以下简称“区直中心”)从昨天起执行贷款新政: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%,不再限制购房面积;二套房最低首付已经实现从50%降至30%。
王先生是某区直单位职工,以前一直跟父母及兄弟姐妹挤在一起住。婚后,他看中了一套三房两厅、面积为104平方米的房产,总价约60万元。
政策调整之前,首付需要18万元,让他的压力很大。24日,他得知政策有了调整,“首付只要12万元,太好了。”他说,本来他打算要借钱的,现在不用了。
3月30日,国家层面对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做出调整,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%。
在国家发布通知以前,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分两个档次,购买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首付20%,9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住房,首付为30%。
为了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,区直中心在此次调整中,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,不再对购房面积进行首付限定。
区直中心贷款科科长卢钊表示,新政的实施给了像王先生这些刚需购房的职工更大的选择空间。在新政发布后,有不少市民前来咨询。
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,为改善居住条件,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,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%。
有市民认为,在国家政策调整后,二套房商业贷款仅需要4成首付,公积金需要3成首付,可能会造成公积金的竞争力度减弱。
对此,卢钊认为,目前各银行商业贷款的执行二套房首付比例的规定各不相同,最低4成,也很可能高于4成,但公积金基本上都可以达到3成。因此,他认为公积金在这方面的实惠更明显。
新政对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没有说明,二套房贷的利率仍然保持为基准利率的1.1倍。
针对公积金贷款限额方面的问题,卢钊特别提醒市民,由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受个人缴存额度的影响,每个市民之间有差异。